关于“金川县公安局2021年天网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点击量:发布时间:2022-01-14 12:13
关于“金川县公安局2021年天网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的质疑回复
系统发布时间:2022-01-14 12:31质疑答复
质疑人:四川康藏星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二段17号1幢2楼2A11号
授权代表:舒莉
联系电话:13419221400
被质疑人1:金川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18990436925
地 址:金川县公安局
被质疑人2:四川蜀华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28-61641704、18108251704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世界贸易中心A栋1601室
四川康藏星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认为金川县公安局2021年天网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513226202100133)的采购文件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22年1月11日向我(单位)提出书面质疑,被质疑人(四川蜀华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收到后审查质疑函资料后依法予以受理。根据代理协议及招标文件约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由采购人协助。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管理人员1名:具有高级项目管理师(一级)证书、网络通信安全管理员证书、信息安全管理员证书具有的得3分,缺一个扣1分。本项目要求的管理人员须具有三个证书,具有明显倾向性,各类权威机构颁发的资质证书都可证明管理人员的能力,为什么偏偏选择同时具有有高级项目管理师(一级)证书、网络通信安全管理员证书、信息安全管理员证书才能得3分,是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经审查,质疑回复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一条 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采购人根据开展天网建设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提出的管理人员要求均与本项目履约质量相关,在开展天网建设工作中更加专业,更利于天网建设工作开展,故做出投标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处理,对未提供的投标人不予加分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故:质疑事项1回复:质疑事项不成立。
感谢贵公司提出的宝贵建议和积极地参与!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http://oldzfcg.scsczt.cn/view/staticpags/zydf/2c9240b57e5009db017e518fe9970032.html
四川蜀华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